1.学校再次开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改题; 2、学院要切实制订好符合专业特点的具体评分标准,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评分等项工作。答辩前1周,将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工作安排、评分标准等电子稿交教务处; 3.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须认真填写“指导教师评语表”、“阅卷教师评语表; 4.2015年5月18日~ 5月24日期间进行毕业答辩,并填写“答辩记录表”和 “答辩委员会评语表”; 5、学生向图书馆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电子稿等材料; 6.学院做好成绩汇总,于2015年6月5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7.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