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每一位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仔细阅读:
一、参加评审对象
1.2021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
2.无法按原计划于2021年7月毕业的,拟申请延期的学生;
3.2020年奖学金评审中不合格或者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参加评审的奖学金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学生自评表)》(见附件一),并于2021年4月16日之前将《自评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23819095@qq.com;
2.参加评审的奖学金生所属二级学院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学生所属学院意见表》;
3.学校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自评表》和《学院意见表》,并结合学生在校表现,对学生的道德品行(30分)、学习成绩(30分)、学习/科研态度(20分)、活动表现(20分)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估打分,提出评审意见。评估满分100分,60分以上视为评审合格,继续享有下一年度奖学金。60分以下为不合格,将被中止或者取消奖学金。
三、其他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奖学金享有资格:
1.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学生;
2.在校期间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学生;
3.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
请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相互转告。
留学生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