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近日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要学出更加高强的履职本领,紧密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紧密结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带着思考、融会贯通学《条例》。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和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纪律建设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突出亮点。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党中央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第三次对《条例》作了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把学习《条例》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理解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增强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坚定性。
深刻理解把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更好履职尽责。“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在总则指导思想中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等内容;在分则中有针对性地细化违纪情形和处分规定,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等等。要认真学习、深入理解、牢牢把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更好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
严格精准执纪,用好《条例》这个执行和维护纪律的基本标尺,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条例》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是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做到全面熟知掌握、准确规范使用,练好练强“看家本领”。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忠诚履职尽责,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要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内容出处:中国纪检监察报)